吕人社发〔2020〕9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民营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
现将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联要求,结合实
际认真贯彻执行。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吕梁市总工会
吕梁市民营企业家联合会
吕梁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2月1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