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我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及我市《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吕人社函〔2022〕34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度吕梁市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2年度吕梁市新闻系列初级(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中级(记者、编辑)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吕梁市新闻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我市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依法取得记者证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本次评审限于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以及市直新闻单位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各县(市、区)自行组织本辖区内初级职称评审。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届)。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
4.近3年内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或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直接责任人;
(2)涉及重要案件尚未定案的人员;
(3)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存在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三、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助理记者、助理编辑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2.记者、编辑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后,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4年。
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专业工龄满10年、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综合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须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须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
(四)申报记者、编辑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任现职称以来的工作经历能力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主要成员采写、编发3篇以上在全市或本县(市、区)范围内有良好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的重要新闻作品;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组织策划3个以上反映重大主题等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版面、栏目、节目;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策划、创办新闻网站、新媒体等,创作3件以上反映中心工作的融媒体产品,取得较好实际效果;
4.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3次以上重大题材、重大活动、重大典型的新闻宣传报道,参与制定本系统本单位宣传报道方案,产生较好的舆论引导力。
“主要成员”指,全省性活动(项目、融媒体产品、新闻作品)前5名的专业技术人员,全市性活动(项目、融媒体产品、新闻作品)前3名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县市区本单位活动(项目、融媒体产品、新闻作品)前2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上”均含其本级和本数。
(五)申报记者、编辑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任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须至少有1件作品获“吕梁新闻奖”或行业新闻奖三等奖以上。在总编室、报社夜班编辑采编岗位工作,且满10年以上的人员,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在基层一线工作、具有高中(中专)学历,申报记者、编辑的人员,专业工龄需满10年,并至少有2件作品获“吕梁新闻奖”或行业新闻奖三等奖以上。
(六)申报记者、编辑学术技术条件
申报记者、编辑,任现职称以来的学术技术条件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理论版面,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七)考核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申报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需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条件合格以上等次累计不低于4次(研究生不低于2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聘用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2021年度考核需为合格以上等次。
(八)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需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二)实行民主评议。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审核把关,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须将评审标准条件、个人申报材料、民主评议意见等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用人单位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人选产生方式、申报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公示情况等内容。
(三)逐级审核申报。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送到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把关后,由本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推荐函,统一报送。市直单位申报人员,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严肃申报纪律。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单位及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评审答辩。申报初级职称人员评审采取集中评议的办法。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综合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进行评审,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列入淘汰对象。
(二)评审费用。根据省物价局(晋价费字〔2015〕350号)规定,评委会向参加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收取评审费,初、中级收费标准分别为260元、300元。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缴费,只收现金。
(三)报送材料要求。为规范收审秩序,实行预约审核制度。各单位要在收审材料期间电话预约送审时间,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
材料收审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形式报送。报送材料时,须交验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申报材料填报装订及送审说明,请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吕梁新闻网(http://www.sxllnews.cn/)下载查询。
未通知未及事宜,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报送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永宁中路9号市委宣传部新闻科
联系人:贺晋伟,联系电话:0358-3381115。
中共吕梁市委宣传部
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